(1)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铡?br /> (2)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quán)。 (3)申請執(zhí)行人或債務人提出申請。
最新試題
如何確立本案訴訟當事人的地位?
南京某建筑公司是不是本案無獨立請求權(quán)第三人?為什么?
在回避決定作出前及在復議期間趙丹應否停止本案的審理?
哪個區(qū)的人民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quán)?為什么?
張軍的行為是否構(gòu)成妨礙民事訴訟的行為?
法院凍結(jié)恒通公司帳戶是否正確?為什么?
恒通公司不服法院裁定應怎么辦?
簡述民事訴訟代理人的特征。
本案中甲在法院辯論階段申請回避是否恰當?
燈塔縣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玉的起訴?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