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程序發(fā)生的基礎不同; ②當事人提起訴訟程序的理由不同; ③兩個審級所作裁判的效力不同。
①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②具有先予執(zhí)行的迫切需要; ③當事人提出申請; ④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最新試題
法院應否通知李某參加訴訟?李某如參加訴訟,其訴訟地位如何?
請?zhí)舫霭咐械腻e誤,并說明理由。
簡述無須證明的事實。
試論法院調解三項基本原則。
假設本案審判員裁定對張軍拘留五日,罰款兩千元,適用該強制措施是否正確?為什么?
簡述作出除權判決應具備的條件及效力。
人民法院能否駁回甲的回避申請?為什么?
本案應由哪個法院管轄,為什么?
李曉霞提出的執(zhí)行異議是否成立?為什么?
本案應由哪個法院管轄?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