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王宇被森佳公司錄用為保潔工作人員,簽訂了3年期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每月工資為750元。
在合同履行期間,森佳公司的工會與公司開展集體協商,簽訂了集體合同,并獲得勞動行政部門的批準。這份集體合同中約定:森佳公司的最低工資標準為800元。然而,在集體合同生效后,王宇每月所得的工資仍為750元。于是,王宇向公司提出,應當按每月800元的標準向自己支付勞動報酬,但是公司認為,王宇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已經約定了勞動報酬的數額,且這個數額并沒有低于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因此并不違法。

王宇的要求是否合法?()

A.合法
B.合理但不合法
C.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D.不好判定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