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
B.2.3
C.19.7
D.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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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底艙高度
B.甲板間艙內(nèi)貨物的高度
C.實際裝載貨物的積載因數(shù)
D.船舶設(shè)計時使用的艙容系數(shù)
A.底艙艙高
B.二層艙內(nèi)貨物的堆裝高度
C.二層艙艙高
D.底艙內(nèi)貨物的堆裝高度
A.41
B.47
C.49
D.55
A.24.53
B.10.6
C.8.48
D.9.81
A.2.69
B.3.85
C.4.82
D.5.72
最新試題
作用在載荷部位上的貨物重力集中分布在某一較小特定面積上,此種載荷稱為()。
某輪No.2艙二層艙高為3.65m,某船底艙高6.03m,艙容為1671m3,前后扎位裝載S.F=1.6m3/t的A貨601t和S.F=0.9m3/t的B貨736t,則船舶局部強度()。
對于重結(jié)構(gòu)的普通船舶來說,其上甲板橫梁間的允許負荷為()×9.81kPa。
某輪某甲板間艙高度為7.0m,則中間甲板允許單位面積負荷量為()kPa。
某輪上甲板裝載鍋爐一只55t,鍋爐上原有木支墩3只,每只為3.6×1.0m2,重為2.0t,已知甲板單位面積允許負荷量Pd=9.81×2.34kPa。若裝載后局部強度不滿足要求,則至少應(yīng)再加()只與原來相同的木支墩才能保證局部強度滿足要求。
下列()是保證船舶局部強度不受損傷的措施。①貨物在艙內(nèi)應(yīng)均勻分布;②按船舶的腐蝕程度確定甲板允許負荷量;③重大件貨合理配裝和襯墊;④貨物平艙。
船舶二層甲板的允許負荷量是根據(jù)()與設(shè)計裝運貨物的單位體積的重量來確定的。
某輪No.2艙二層艙高為3.65m,底艙高7.32m,現(xiàn)擬在二層艙裝載鋼板(S.F=0.4m3/t)2.2m高;底艙下層裝鋼管(S.F=1.6m3/t)4.0m,上層裝水泥(S.F=0.9m3/t)2.3m,試校核二層甲板和底艙底板的局部強度是否滿足要求()。
某船No.3艙底艙容積為2110m3,艙高5.38m,計劃配裝兩種貨物:下層A貨624t(S.F=0.86m3/t),為保證船舶局部強度,可在上層裝S.F=1.31m3/t的B貨()t。
某輪上甲板裝載鍋爐一只55t,鍋爐上原有木支墩3只,每只為3.6×1.0m2,重為2.0t,已知甲板單位面積允許負荷量pd=9.81×2.34kPa。裝載后甲板局部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