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B公司是一家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yè),主要從事糧食和副食品的進口銷售業(yè)務(wù),是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B公司在2003年取得的年銷售收入為800萬元,其中20)大米銷售收入400萬元;〈2)花生油銷售收入200萬元;(3〉巧克力銷售收入2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進口稅額共80萬元。另外,B公司還通過提供員工專業(yè)知識培訓(xùn)獲得15萬元的收入。公司在做賬時,并沒有區(qū)分以上幾個部分進行核算,而是將其全年收入815萬元全部按照13%的稅率進行納稅申報,繳納增值稅25、95萬元。該公司按13%的稅率計繳增值稅是否正確?如果不正確應(yīng)該如何計算?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