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審計人員張勇審查美豐公司2006年9月份“銀行存款日記賬”時,發(fā)現9月10日25#
憑證摘要中注明專有技術使用費70 000元,但對方賬戶是“應付賬款”,決定進一步調查。
經查閱9月10日25#記賬憑證,憑證的內容如下:
借:銀行存款 70 000
貸:應付賬款 70 000
該記賬憑證后面所附的原始憑證是一張“送款單”回單和雙方簽訂的專有技術使用協(xié)議,經詢問有關人員,確定該公司的專有技術使用費收入記入了“應付賬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