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張某向某縣人民法院起訴,稱1998年5月31日李某曾向其借款1萬元,并向法院提供了被告李某所寫的借條。李某則認為借款早已返還,并提出一份原告書寫的被告已返還原告該1萬元欠款的收條。被告李某提出的收條是()。

A.原始證據(jù)
B.書證
C.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