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劉季南與趙玉芬于1968年結婚,生有一子劉裕和一女劉蘭蘭。1980年5月劉季南因與趙玉芬發(fā)生爭執(zhí)而離家出走,一直未有音訊。1988年趙玉芬向當?shù)胤ㄔ荷暾埿鎰⒓灸纤劳觯ㄔ河?988年8月作出劉季南死亡的宣告。趙玉芬及其子女對劉季南的遺產進行了繼承。1989年趙玉芬再婚。劉裕和于1987年7月結婚后生有一子劉明江。1989年6月劉裕和外出車禍死亡。1996年12趙玉芬接到某市公安局的通知,告知劉季南于1996年11因心臟病死于該市。經查,劉季南1980年離家出走后,一直給人打工,生活非常困難。1989年開始經商并獲得成功,積聚了財產200萬元。在經商期間,劉季南與胡柔相識,并于1991年元旦舉辦了婚禮(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xù))。1992年4月倆人生有一女劉冬冬。劉季南于1995年親筆寫了一份遺囑,指明自己的財產在其死后由胡柔、劉冬冬、趙玉芬和劉裕和四人均分。劉季南被宣告死亡后趙玉芬等對劉季南遺產的繼承是否有效?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