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yè)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
是指原合同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義務一并移轉給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繼受這些權利義務的法律現象.
最新試題
債權讓與合同的條件
合同權利義務概括轉移的概念
并存的債務承擔的概念
合同變更的條件
免責的債務承擔的要件和效力
債務承擔的原因
合同的解除
合同變更的概念
單方解除、協議解除
合同承受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