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義務包括給付義務和附隨義務.
指合同中應訂立而未訂立的事項也即合同的客觀規(guī)范內容不能包括某種應處理的事項.
最新試題
以合同文義為出發(fā)點,客觀主義結合主觀主義
口頭形式
合同的條款
合同解釋的含義
合同的數(shù)量是必備條款嗎?為什么?
有形財產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電腦經銷商與15歲的中學生小王訂立的筆記本電腦買賣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電腦經銷商可以催告小王的父親在()內予以追認。
書面形式
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