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追訴期限內,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的制度。
簡稱責任年齡,是指法律所規(guī)定的行為人對自己實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
最新試題
故意傷害致死與故意殺人致死有何異用?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未遂有何異同?
玩忽職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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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罪的概念與客觀方面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如何理解與認定“為他人謀利益”?
濫用職權罪
何謂“合同詐騙罪”,如何理解“合同詐騙罪中”的其他方法?
簡述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及構成要件。
徇私枉法罪
背叛國家罪、叛逃罪、間諜罪三罪名的立法沿革及其構成要件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與挪用資金罪的區(qū)別,如何理解與認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