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過錯作為價值判斷標準,判斷行為人對其造成的損害應否承擔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侵權行為人實施的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以及其他法律保護的利益的行為。
法律以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方式救濟生命、身體和健康權受到侵害的被侵人及其近親屬,稱為人身損害賠償。
最新試題
共同正犯
數人承擔按分得侵權責任
建筑物、構筑物致人損害
返還財產
產品責任
數人承擔連帶的侵權責任
真正連帶責任
專家責任
責任抗辯
學生傷害事故責任